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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0755-88840386发布时间:2021-11-22 14:13:25 |来源:网络转载
自动衡器的检定一般应包括两方面 ,静态检定和动态检定,因此对应着不同的检定方法。其中主要谈到分离检定法与集成检定法。
自动衡器的静态检定方法
与非自动衡器的检定方法基本上一样,通常采用直接加砝码法即将砝码加到衡器的承载器上实现对衡器量值的传递 ,此方法的标准器是砝码 ,一般采用的是M1级砝码 ,所以自动衡器的静态检定完全可以满足其测量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检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1/3的要求。
自动衡器的动态检定
必须是在被检衡器模拟实际称重的过程中完成。由于动态检定无法将标准砝码加到正在进行模拟实际称量的自动衡器上 ,以达到确定自动衡器动态称重误差的目的。所以动态检定就必须采用一种特殊的方法来确定自动衡器的动态误差。通常是采用被检自动衡器预期称量的物料 (或载荷 )对被检衡器进行动态试验 ,所以多数情况下我们称动态检定为物料试验。物料试验的方法是 :将被检自动衡器已称量过的物料 (或载荷 ),再放到准确度较高的静态衡器上进行称量 ,静态衡器的示值作为该物料 (或载荷 )的约定真值 ,那么被检自动衡器的示值与静态衡器的示值之差就是被检自动衡器物料试验的误差。在这种方法中 ,该静态衡器就是标准器具 ,我们称之为控制衡器,在我国以前其又称之为管理衡器、标准衡器或校准衡器。若该控制衡器是单独存在的 ,是与被检的自动衡器相互分离的 ,我们就称之为分离控制衡器。用分离控制衡器进行动态检定的方法就是分离检定法。若被检自动衡器自身配备了一种确定载荷约定真值的指示装置 ,该装置是为控制目的而专门设计的 ,可以完成静态控制衡器的作用 ,我们称之为集成控制衡器。集成控制衡器就是与被检自动衡器集成为一个整体,它自身是衡器整体中一部分。用集成控制衡器进行动态检定的方法就是集成检定法。通常秤量较小的自动衡器 ,载荷轻、物料少 ,搬运起来比较容易 ,所以多数采用分离检定法 ;对秤量较大的自动衡器 ,载荷重、物料多 ,考虑到载荷搬运的困难 ,所以多数采用集成检定法。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 (定量自动衡器 )是通过自动称量把散状物料分成预定的定量装料或定量包装。对其进行检定时 ,通常是将定量自动衡器已称量物料 ,再进行静态称量既可采用分离检定法 ,又可采用集成检定法。检定时若不能保证每个称量周期所有载荷都卸料就必须采用分离检定法。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累计料斗秤 )是把一批散料分成若干份分立、不连续的被称载荷 ,然后进行累计得到物料的总量。对其进行检定时,由于物料量较大多数采用集成检定法。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皮带秤 )是不需中断输送带的运动 ,对输送带上的散状物料进行连续称量。
分离检定法
对其进行检定时 ,必须采用分离检定法。它又可分为在线检定和离线检定 ,在线检定是使用电子料斗秤作为控制衡器的 ;离线检定是使用电子汽车衡或轨道衡等作为控制衡器的。自动分检衡器 (重量检验秤 )对预装分立载荷或散状的单一载荷进行动态称量 ,并分类或检验。对其进行检定时 ,使用尺寸合适、质量稳定的载荷作为模拟载荷 ,多数采用分离检定法。动态车辆衡是对行驶车辆的称量确定车辆的车辆总质量和 (或)车辆轴载荷的。对其进行检定时,是选择已知约定真值的参考车辆对其检定 ,通常动态汽车衡的检定采用集成检定法 ;动态轴重衡的检定采用分离检定法。分离检定法和集成检定法实际上利用被称量物料 (载荷 )在短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这一前提 ,把被称量物料 (载荷 )作为量值传递的媒介 ,作为临时的标准来实现衡器量值的传递。按进行量值传递的原则要求 ,分离检定法和集成检定法应当满足其测量不确定度不应大于被检自动衡器最大允许误差的 1/3的要求。如果在检定过程中 ,能够克服路程、气候、物料丢失等因素对物料 (载荷 )质量的影响 ,分离检定法和集成检定法是否能满足上述量传要求的决定因素就是控制衡器的准确度。选取合适的控制衡器就是保证检定工作的关键 ,实际上这里的控制衡器就是分离检定法和集成检定法的标准器具。
所以在国际建议 R50《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皮带秤 )》、R5《1自动分检衡器》、R6《1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R10《7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R13《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以及我国计量检定规程 JJG195-20《02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皮带秤 )》、JJG564-200《2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 (定量自动衡器 )》、JJG648-19《96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JJG907-200《3动态汽车衡 (车辆总重计量 )》中都将控制衡器作为检定时的标准器具进行要求的 ,要求的内容也是大致相同的。规定如下 :“检定使用的控制衡器应保证物料试验的误差不大于 :若控制衡器是在物料试验之前检定的情况下 ,为自动衡器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3;其它情况下 ,为自动衡器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5。”这里有两种情况 :
①若控制衡器是在物料试验之前检定的 ,控制衡器的误差只要不大于自动衡器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3,这样基本上就能够满足 “其测量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检称重仪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3”这一量值传递的原则要求。
②若控制衡器不是在这次物料试验之前检定的 ,目前只是处于检定有效期之内 ,考虑到已经检定了一段时间控制衡器可能产生了漂移 ,所以要求控制衡器的误差相对严格一些 ,不大于自动衡器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5,这样也就可以满 “足其测量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检称重仪器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3”这一量值传递的原则要求了。
若控制衡器相对于被检衡器 ,其准确度较高、分度值足够小、分度数足够多 ,可采用直接读数法 ,直接读取控制衡器的显示值作为检定的约定真值 ;若控制衡器分度值不够小、分度数也不够多 ,就必须考虑控制衡器数字显示的化整误差 ,不宜采用直接读数法 ,应采用 “闪变点 ”法获得控制衡器化整前的示值 ,将控制衡器化整前的示值作为检定的约定真值。如果控制衡器具有 1/5~1/10分度值的内部显示 ,就可采用内分辨率法读取控制衡器的内分示值 ,将控制衡器的内分示值作为检定的约定真值。通过以上的分析 ,一般情况下的分离检定法和集成检定法就能够满足 “其测量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检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3的要求 ”了,即可以一次性将试验物料放在控制衡器上进行称量的情况是能满足要求的。
但是另一种情况必须考虑 ,由于试验物料的量比较大 ,而检定时采用的控制衡器称量又比较小 ,就无法将试验物料一次性放在控制衡器的承载器上进行称量。例如在对皮带秤进行物料检定时采用的是离线检定 ,使用电子汽车衡或轨道衡等作为控制衡器的 ,就可能无法将试验物料一次性放在控制衡器的承载器上进行称量。那么就需要对试验物料进行分割 ,一次只能称量细分后的试验物料 ,这样需要分多次将试验物料放在控制衡器的承载器上进行称量。此时就应考虑由于试验物料的细分而增大的测量不确定度 ,必须对控制衡器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对试验物料进行了细分 ,需要分 N次将试验物料放在控制衡器称重 ,那么 N次称量的误差合成应不大于被检衡器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 3,误差的合成应采用均方和的方法。将上述内容表达为下面的不等式 : 1/3MPE≥"N×Ec,式中 :MPE为自动衡器的最大允许误差 ;Ec为控制衡器的误差 ;N为对试验物料分割数 ;"N称重 N的误差调节值。只有满足上述不等式 ,才能达到 “其测量不确定度不大于被检称重仪器仪表最大允许误差 MPE的 1/3”这一量值传递的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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